|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焦公资采购f2025—208-1 | 采购打击网络犯罪涉案资金审计服务 | 河南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g栋4层9号 | 68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7.14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打击网络犯罪涉案资金审计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杜维斌、付丹丹、魏红亮(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7%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1,645.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终得分77.14分;排序2河南华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6.33分;排序3河南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终得分69.47分;排序4河南恒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终得分41.38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3.无效投标:
(1)河南轻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无效原因: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与磋商文件不符;所提供的服务响应表未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内容,无效标依据:磋商文件21.7.3、21.7.4;
(2)河南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无效原因:最终报价表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无效标依据:磋商文件21.7.2;
(3)焦作市信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无效原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无效标依据:磋商文件21.7.3。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中路55号 |
| 联系人:程先生 |
| 联系方式:185039035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356890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8503903556 0391-3568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