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22号-1 | 拟对全域发展战略、城乡统筹、人口分布、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详细安排,重点做好与洛阳主城区的交通连接、产业联系、文旅对接,细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设施配套、城市更新等内容,规划编制全域面积665.6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99.26平方公里。 |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 1,790,000.00 | 元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偃师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评标委员会组长)刘予凤、靳进川、(业主评委)李志飞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收费金额:26,4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39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771136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 |
联系人:白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188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188868 |